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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23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一、申请条件 

  (一)户籍:申请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具有宁德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蕉南、蕉北办事处,金涵乡、城南镇、漳湾镇、飞鸾镇、八都镇、七都镇、三都镇等乡镇政府和东侨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下同)城镇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落户时间截止2018630日满1年;(2)蕉城区各乡(镇)卫生院在编医疗卫生人员、中小学在编教师,截止2018630日在本行业工作满3年的;(3)在宁德市区(蕉南、蕉北办事处,金涵乡、城南镇政府和东侨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下同)工作但不具有城镇居民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应在宁德市区或市本级缴交城镇职工养老等社会保险费截止2018630日满5年;(4)截止2018630日满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的单身申请人;(5)离异单身的办理离婚手续截止2018630日应满1年。 

  (二)住房状况:申请家庭所有成员(1)在宁德市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应低于15平方米;(2)二年内(即2016630日以来)在宁德市区无房产交易的;(3)未享受购买公有住房、保障性住房、未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等房改待遇的。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57222(人均月收入4768元以下)。 

  (四)家庭资产低于或等于35万元(包括住宅,宅基地和店面、车位、写字楼、厂房等非住宅)、车辆等,不包括企业工商登记注册资本。 

  二、申请材料 

  (一)所有申请人必须提供的材料:(1)填写申请表1份;(2)申请家庭所有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3婚姻状况证明1(未婚申请人无需未婚证明):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申请人提供离婚证及有效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丧偶的申请人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在国有单位工作的申请人还须提供的材料:单位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开此证明,私有企业可以不开):所在单位出具20174月至20183月的收入证明1份(扣除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后的工资、奖金等福利)。 

  (三)进城务工申请人还须提供的材料:(无中心城区规划区城镇居民户籍、但在市区工作的申请人)缴交城镇职工养老等社会保险费满5年的证明原件1份(请持身份证到市社保服务大厅二楼电脑上查询打印)。 

  (四)配偶户籍不在宁德市区的还须提供的材料(非闽籍的无需出具):1、无房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2、未房改证明:配偶户籍不在宁德市区,且在当地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当地房改房、集资建房及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的证明。 

  (五)有房产、车辆等资产的申请人还须提供的材料:1、房产:(1)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商品住房或二手房、购房费用折算为资产又未超过规定的,税务部门开具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复印件1份;(2)市区城镇自建房,需提供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原件1份;(3)宁德市区之外其他乡镇、农村,以及宁德市域之外的所有房产(房改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除外)、地产均不计入家庭资产。2、车辆:自购车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二手车提供保险单保险金额或二手车辆购置发票金额或二手车评估价值中的一项复印件1份。 

  (六)申请优先分配的对象还须提供的材料:1)低保证(区民政局核对盖章);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残联出具的残疾证;全国、省、市级劳模、全国英模、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对象证书;(2)军队转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转业前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或后勤部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证明原件(1993年以前转业的除外);(3)蕉城区政府或东侨管委会、市委人才办出具的县、市引进特殊专业人才的认定文件;(4)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从事本行业工作连续工龄在5周年及5周年以上的公交司机、一线环卫工人的认定文件;(5)南昌铁路职工在宁德片区工作满3年的,由铁路部门出具有关证明;(6)有关部门出具以船为家需安置在市区,又无安置房源的证明;(7)蕉城区政府、东侨管委会出具的特殊困难家庭、特殊贡献或急需住房救助家庭的认定文件;(8)蕉城区教育局出具连续在边远乡村工作10年以上的教师证明。 

  注意事项:1、家庭成员只需上报配偶及未成年孩子,单身家庭只需上报本人(无需未婚证明),其他成年的孩子、结婚成家的孩子等亲属请勿上报。2、按照银行规定,女的还款年龄为55周岁,男的为60周岁,超过还款年龄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银行征信不良的也属无法按揭贷款),须一次性付款,具体以银行部门解释为准。3、购房须慎重。购房缴交首付款后,除不符合条件应退房和家庭突发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退房;已缴首付款满6个月后确需退房的,由售房单位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扣缴部分违约金。 

    

    

    

    

    宁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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