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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额度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08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按下列规定中的低者予以确定(全市各县市区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额度通用)

  (一)、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且转贷后不能形成组合贷款。

  (二)、不超过原住房商业贷款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

  (三)、不超过房屋价值的规定比例,房屋价值按原购房总价与评估价中较低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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