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以肺结核为主,是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之一。在市政府办近日印发的《宁德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中提出的目标为,到2020年,肺结核发病和死亡人数减少,实现及早发现并全程规范治疗,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等结核病防治服务。
我市将主动筛查重点人群,做好对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结核病重点人群的主动筛查工作。将结核病筛查纳入学校入学、监管场所(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医疗所等场所)入监(所)和流动人口等人群的健康体检项目,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结核病监测工作,早期发现传染源。疫情高发的县、乡、村要开展肺结核普查。
同时,积极推广耐多药快速检测技术,缩短诊断时间。落实结核病诊疗工作规范,及时将病情稳定的患者转回基层,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确保患者接受全程规范治疗;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安排就诊;推广使用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处方点评、抗结核药品使用、辅助用药等跟踪监控制度,注重发挥中医药在结核病治疗、康复中的作用。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开展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住院隔离治疗试点,逐步实现传染期内患者住院治疗,降低传播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还将做好医疗保险和关怀救助工作。各级医保机构将把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结核药品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行为和费用的引导制约作用,做好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按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及时给予相应治疗和救助,发挥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救助的制度合力,切实降低患者自付比例。鼓励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对贫困结核病患者的关怀和慈善救助。
为保障抗结核药品供应,我市将完善药品采购机制,根据药品特性和市场竞争情况,实行分类采购,确保采购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合理、供应充足。鼓励各县(市、区)药品采购机构探索开展抗结核药品联合采购。对临床必需、市场价格低、临床用量小的抗结核药品实行集中挂网,由医院与企业议价采购,保障治疗用药需求。规范抗结核药品临床使用,加强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和管理。(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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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85%以上
结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趋势
记者了解到,“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发现并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7072例,成功治疗率保持在85%以上,结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趋势,肺结核报告发病率、死亡率明显下降。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结核病防治职责,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比如肺结核患者基数大、每年新发肺结核患者均保持在1000例以上,农村疫情高于城镇,流动人口、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和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难度大,基层防治力量薄弱,公众对结核病防治认知度不高等,防治任务依然艰巨。(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