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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杜绝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我市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瘦肉精”监测工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每个季度至各县(市、区)开展巡查、监察,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瘦肉精”进行日常监测工作,重点监测各养殖场(户)和各牲畜点的屠宰场。2018年1-6月,我市共现场随机检测生猪养殖场(户)尿样3521头份,牛、羊养殖场(户)尿样490头份,牲畜定点屠宰场尿样11264头份,现场快速检测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和盐酸克伦特罗,各指标均为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