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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卫计委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卫函〔2018〕70号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02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委机关各科室、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并将2018年落实情况于11月25日前报委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办。 

                          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根据《bet365最新技巧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宁政办〔2018〕137号)要求,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重点抓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政府工作和政策执行做到公开透明。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时,要根据bet365最新技巧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委机关各科室) 

  2.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市审改办完成市直单位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权责清单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要严格按照《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权责清单》行使职权,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综合监督科、各有关科室) 

  3.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4.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根据《宁德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宁德市卫生计生系统贯彻落实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家庭发展科(法制科)、综合监督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5.深入推进本部门预决算公开。(规信与财务科) 

  6.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科,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中的“基本医疗卫生”模块,重点推进基本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7.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聚焦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改革、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各有关科室) 

  8.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落实主要领导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宣教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9.落实政策解读制度,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要注重运用实例、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避免政策被误解误读。(委机关各科室) 

  10.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和解读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各有关科室) 

  11.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稳妥做好突发事件的舆情回应工作。积极配合市委网信办,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积极稳妥做好基本医疗卫生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各有关科室)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效能办,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驻中心窗口) 

  2.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积极配合市质监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驻中心窗口) 

  3.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积极配合市数字办整合各部门信息系统、建设市级政务数据平台工作。凡可从省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各有关科室) 

  4.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配合市数字办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5.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积极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加强我委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驻中心窗口) 

  6.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积极配合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再增加其他要求,如有变更,要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布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驻中心窗口)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积极配合数字办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及重大活动会议期间网站巡查保障等工作。 

  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卫计委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针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平台,将报主要领导研究,予以关停或整合。(宣教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3.完善政府公报工作机制,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我委作为2018年政府公报规范性文件刊登工作试点单位,积极配合政府办好政府公报,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政策解读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家庭发展科(法制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委机关各科室、有关直属单位) 

  2.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同时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宣教科牵头,各科室、有关直属单位配合) 

  3.配合完成编制《宁德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按政府办的要求于2018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我委政务公开清单,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4.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办公室牵头,各科室、有关直属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制,逐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办理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牵头科室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推进任务落实。各配合科室、直属单位应积极主动,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对人为因素影响任务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二)强化考核监督。各级卫生计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三)推进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功能。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强化信息内容保障,方便公众获取。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抓好业务培训,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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