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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宁德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19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关于2017年宁德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8628日在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宁德市财政局局长 高一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宁德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目前,2017年宁德市决算草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2017年市本级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76.85亿元,占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预算数)102.5%,增收21.76亿元,增长14%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0.38亿元,占预算数104.3%,增收9.41亿元,增长9.3%;加上级补助收入142.6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1.09亿元、上年结余24.4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47亿元、调入资金13.96亿元,收入总计358.97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08亿元,占预算数92.2%,增支30.16亿元,增长11.3%;加上解上级支出12.6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3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9亿元、调出资金0.05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1.65亿元,支出总计337.36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61亿元,减结转下年支出24.96亿元,净结余-3.35亿元,全市滚存赤字额比上年减少1.3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7.42亿元,占预算数98.5%,增收35.41亿元,增长84.3%;加上级补助收入4.6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4.88亿元、上年结余10.56亿元、调入资金2.26亿元,收入总计109.74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3.18亿元,占预算数83.9,增支24.49亿元,增长50.3%;加债务还本支出13.47亿元,调出资金6.58亿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结余1.45亿元,支出总计94.68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06亿元,比上年增加4.5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0.63亿元,占预算数100%,增收0.30亿元,增长89.4%;加上年结余0.09亿元,收入总计0.72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0.70亿元,占预算数100%,增支0.56亿元,增长380%;加调出资金0.02亿元,支出总计0.72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社保基金收入完成60.48亿元,占预算数116.9%,增收10.32亿元,增长20.6%。其中:保险费收入37.2亿元,占预算数116.8%;财政补贴收入22.01亿元,占预算数97.3,利息收入0.75亿元,占预算数119.8%。社保基金支出完成51.43亿元,占预算数100.1%,增支4.25亿元,增长9%。当年收支结余9.0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6.65亿元。其中: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64亿元,支出0.32亿元,当年结余0.32亿元,滚存结余4.60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73亿元,支出10.68亿元,当年结余3.05亿元,滚存结余11.3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亿元,支出0.9亿元,当年结余0.2亿元,滚存结余1.32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57亿元,支出0.78亿元,当年结余-0.21亿元,滚存结余1.07亿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75亿元,支出6.03亿元,当年结余1.72亿元,滚存结余10.1亿元;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16亿元,支出14.96亿元,当年结余2.2亿元,滚存结余8.14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53亿元,支出17.76亿元,当年结余1.77亿元,滚存结余10.12亿元。 

  二、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市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数17.25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9.41亿元。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第六次会议批准,调增上划中央收入 2.27亿元,调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4亿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数为21.95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11.85亿元。预算执行结果: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3.49亿元,占预算数107%,增收5.21亿元,增长28.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1亿元, 占预算数113.2%,增收2.59亿元,增长23.9%。具体完成情况: 

  增值税2.23亿元,占预算数92.7%,增长21.1%,主要是“营改增”政策等影响; 

  营业税-12万元,下降100.1% 

  企业所得税(40%0.37亿元,占预算数102.4%,下降13.4%; 

  个人所得税(40%2.21亿元,占预算数99.8%,增长331.3%,主要是受新能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一次性收入拉动; 

  资源税完成11万元,占预算数550%,下降87.5%; 

  城市维护建设税0.78亿元,占预算数106%,增长13.7%; 

  房产税0.39亿元,占预算数93.5%,增长6.1%; 

  印花税0.12万元,占预算数124.8%,增长2.7%; 

  城镇土地使用税0.14万元,占预算数92.7%,增长49.4%; 

  土地增值税0.2亿元,占预算数123.4%,增长64.6% 

  车船税0.24亿元,占预算数99%,增长8% 

  契税0.33亿元,占预算数99.5%,增长71.8倍,主要由于上年基数低拉高本年增幅; 

  专项收入2.29亿元,占预算数135%,增长57.8%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7亿元,占预算数103.7%,下降44.0%,主要受一系列降费停征政策影响; 

  罚没收入1.17亿元,占预算数94.3%,增长28.6%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5亿元,占预算数336.2%,增长112.9%,主要是住建局缴入燃气特许经营费一次性收入7200;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0.97亿元,占预算数139.4%,下降24.5%主要是受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提高和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影响 

  其他收入及捐赠收入0.04亿元,占预算数58.8%,下降48.8%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19.58亿元;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第六次会议批准,调增支出预算10.54亿元,加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等变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为35.01亿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2亿元,加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0.77亿元、动用上年结转资金1.83亿元、调入资金2.67亿元,减去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变动项目0.38亿元)。预算执行结果:实际完成支出32.26亿元,占预算数92.1%,增支5.79亿元,增长21.9%。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亿元,占预算数88.8%,增长36.2%,主要是人员津补贴调整带来的增支; 

  公共安全支出3.53亿元,占预算数94.5%,下降7.8%,主要是法院、检察院体制上收省级管理; 

  教育支出4.83亿元,占预算数96.1%,增长21.8%,主要是人员津补贴调整带来的增支; 

  科学技术支出0.4亿元,占预算数95.8%,下降21.4%,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同比减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69亿元,占预算数95.2%,增长22.7%,主要是体育中心新场馆建设投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亿元,占预算数92.7%,增长78.8%,主要人员津补贴调整带来的增支以及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和医疗费增长;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亿元,占预算数91.4%,增长15.6%,主要是人员津补贴调整带来的增支; 

  节能环保支出0.26亿元,占预算数54.6%,下降29.4%,主要是环保局三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支出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6.69亿元,占预算数98.5%,增长17.3倍,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增大; 

  农林水支出2.8亿元,占预算数83.5%,增长81%,主要是上级补助增长; 

  交通运输支出1.25亿元,占预算数96.8%,增长146.3%,主要是2017年省级车辆购置税改列入地方支出管理(往年本级无该项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7亿元,占预算数80.5%,下降93.3%,主要是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减少;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23亿元,占预算数71.4%,增长9.4% 

  金融支出0.02亿元,占预算数100%,下降28.3%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3亿元,占预算数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3亿元,占预算数96.2%,增长389.1%%,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从政府性基金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该科目; 

  住房保障支出0.73亿元,占预算数99.8%,增长41.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14亿元,占预算数100%,增长64.4% 

  债务付息支出0.76亿元,占预算数100%,增长55.4% 

  债务发行费支出0.01亿元,占预算数100%,下降22.9%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1亿元,加上级各项补助收入9.5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36亿元(其中:新增债6.36亿元、置换债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5.3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8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2亿元、调入资金6.56亿元,收入总计48.14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0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4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5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5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1.01亿元,支出总计45.39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7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75亿元,继续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数7.14亿元,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调增收入预算8.99亿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为16.13亿元。预算执行结果:实际完成基金收入10.02亿元,占预算数62.1%,增收3.24亿元,增长47.7%。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数7.14亿元,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调增支出预算11.05亿元,加上基金收支变动等,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预算数为11.85亿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8.19亿元,加上级专项补助0.64亿元、动用上年结转资金2.46亿元、调入资金1.72亿元,减去超短收安排、调出资金等变动项目11.15亿元)。预算执行结果:实际完成基金支出9.64亿元,占预算数81.3,增支2.2亿元,增长29.6%。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10.02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0.6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1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亿元(全部为置换债),上年结余2.46亿元,调入资金1.72亿元,收入总计18.0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64亿元,置换债债务还本支出3亿元,调出资金2.35亿元,支出总计14.99亿元。收支相抵,基金收支年终滚存结余3.03亿元,比上年增加0.5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初预算数0.18亿元;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调增收入预算0.38亿元。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0.56亿元。预算执行结果:实际完成收入0.56亿元,占预算数100%,增收0.25亿元,增长81%。加上年结余0.09亿元,收入合计0.65亿元。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年初预算数0.18亿元,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调增支出预算0.38亿元。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数为0.56亿元。预算执行结果:实际完成支出0.63亿元,占预算数100%,增支0.51亿元,增长420.8%;加调出资金0.02亿元,支出总计0.65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社保基金收入年初预算数33.57亿元。预算执行结果:实际完成收入35.96亿元,占预算数107.1%,增收4.26亿元,增长13.4%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社保基金支出年初预算数30.86亿元。预算执行结果:实际完成支出30.15亿元,占预算数97.7%,增支1.24亿元,增长4.3%。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5.8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0.79亿元。其中: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64亿元,支出0.32亿元,当年结余0.32亿元,滚存结余4.60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73亿元,支出10.68亿元,当年结余3.05亿元,滚存结余11.3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亿元,支出0.9亿元,当年结余0.2亿元,滚存结余1.32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57亿元,支出0.78亿元,当年结余-0.21亿元,滚存结余1.07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6亿元,支出2.51亿元,当年结余0.25亿元,滚存结余4.36亿元。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16亿元,支出14.96亿元,当年结余2.2亿元,滚存结余8.14亿元。 

  三、东侨开发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数19.9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10.73亿元;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调增上划中央收入2.46亿元,调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8亿元。调整后,东侨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数为25.43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13.71亿元。预算执行结果:东侨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4.48亿元,占预算数96.3%,增收5.54亿元,增长29.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68亿元, 占预算数99.7%,增收2.94亿元,增长27.4%具体完成情况: 

  增值税完成2.23亿元,占预算数76.6%,下降9.8%,主要是时代新能源科技公司增值税减收; 

  改征增值税完成2.55亿元,占预算数96.8%,增长179.5%,主要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收; 

  营业税完成0.03亿元,占预算数66.3%,下降98%,主要是“营改增”全面推开带来的政策性减收; 

  企业所得税(40%)完成3.34亿元,占预算数103.8%,增长41.5%,主要是新能源企业所得税增收; 

  个人所得税(40%)完成0.65亿元,占预算数75%,增长50.2%; 

  资源税完成14万元,占预算数70%,下降83.1%;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0.78亿元,占预算数100.2%,增长15.8%,主要是增值税大幅增收带来的附加增收; 

  房产税完成0.33亿元,占预算数111.5%,增长32.6%; 

  印花税完成0.25亿元,占预算数98%,增长57.5%;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0.19亿元,占预算数96.6%,增长24%; 

  土地增值税完成1.56亿元,占预算数118.2%,增长80.8%,主要是房地产市场回暖,导致土地增值税增收; 

  契税完成0.95亿元,占预算数94.6%,增长17.3%,主要是2017年商品房交易有所回暖,带动契税增收; 

  专项收入完成0.78亿元,占预算数443.5%,增长476.5%,主要是教育资金收入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增收; 

  罚没收入完成0.02亿元,占预算数131.7%,下降10.7%,主要是建设部门罚没收入减少;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0.03亿元,占预算数394.3%,增长137.9%,主要是国库利息收入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6.29亿元(原为6.47亿元,剔除债务还本支出0.18亿元);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调增支出预算3.98亿元(原为3.85亿元,减去债务还本调整数-0.1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为10.27亿元,加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73亿元、上年结转使用1.4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变动项目2.27亿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10.22亿元,预算执行结果:实际完成支出9.09亿元,占预算89%,增支1.62亿元,增长21.6%。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亿元,占预算数93.9%,增长98.2%,主要是考虑实业公司借款用于开发区公益性基础建设,转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所致; 

  公共安全支出0.39亿元,占预算数87.4%,增长68.4%,主要为公安分局及派出所办公楼基建支出增支所致; 

  教育支出0.86亿元,占预算数85.3%,增长10.5%,主要是市、区用于东侨实验幼儿园、东侨第一小学建设专项支出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1.31亿元,占预算数96.9%,增长162.1%,主要是兑现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增支;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亿元,占预算数74.2%,增长42.3%,主要是网球中心建设一次性增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亿元,占预算数80.9%,增长24.2%,主要是购买残疾人服务中心用房增支;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5万元,占预算数98.5%,增长33.5%,主要为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事务方面增支; 

  节能环保支出0.19亿元,占预算数69.6%,下降13%,主要是上年度环保大楼建设工程支出及上级专项补助支出较多,本年不可比减支; 

  城乡社区支出1.37亿元,占预算数90.4%,下降19.8%,主要是上年城市道路工程款支出进度快所致; 

  农林水支出0.48亿元,占预算数97.7%,增长182.8%,主要是兑现农业项目及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等上级专项补助增支;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1亿元,占预算数92.5%,下降6.3%,主要是上年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优惠政策奖励金等专项支出较多,本年不可比减支;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68亿元,占预算数78.4%,增长4.7%,主要是上级专项款及购房补贴等增支。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8万元,占预算数50.9%,增长18.7% 

  住房保障支出0.29亿元,占预算数94.8%,增长201.5%,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进度快所致;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0万元,占预算数100%,增支140万元,系粮食储备费支出增支。 

  其他支出0.12亿元,占预算数51.5%,增长11.1% 

  债务付息支出0.13亿元,占预算数100%,下降64.6%,主要是上年归还银行贷款利息支出较多,本年不可比减支。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8亿元,加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9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0.1亿元(其中:置换债0.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4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9亿元,调入资金0.04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0.15亿元,收入总计18.81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7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1亿元,支出总计17.69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12亿元,继续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数2.56亿元;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调增收入预算5.08亿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为7.64亿元。预算执行结果:实际完成收入7.12亿元,占预算数93.2%,增收3.1亿元,增长77.2%。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数2.56亿元,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调增支出预算5.14亿元,加上级专项补助等变动,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预算数为8.48亿元(调整后基金支出7.7亿元,加上级专项补助58万元,动用上年结余1.49亿元,及超短收安排、增减预算指标等变动项目-0.71亿元)。预算执行结果:实际完成支出8.09亿元,占预算数95.4,增支5.07亿元,增长167.9%。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7.1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18亿元,上年结余1.49亿元,调入资金606万元,全年收入总计12.8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0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73亿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结余1.45亿元,调出资金213万元,全年支出总计12.47亿元。 

  收支相抵,基金收支年终滚存结余0.39亿元,比上年减少1.1亿元。 

  四、2017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7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推进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市财政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 

  (一)加大支持经济发展力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全面营改增改革试点成果,及时发布涉企收费清单和优惠政策清单。出台多项产业财税扶持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重点保障改善民生、脱贫攻坚、军民融合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正向激励措施,对全年新开工项目数、实际完成投资额增幅和动能转换综合考评分别位居全市前三名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强化支柱财源接续,发挥重大项目投资对税收增收的拉动作用,确保财政增收支撑有力。 

  (二)切实保障民生重点支出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重点投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城乡基础设施等民生领域,兜牢兜实民生事业“保障网”。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普通小学、普通高中每生每年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投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年人均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补助标准。实施“三都澳人才计划”,强化人才强市战略。 

  

  (三)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市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全面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实现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平台上集中公开,财政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性和约束力,切实提高预算编制前瞻性和科学性。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面完成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四)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合理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将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研究制定《宁德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推动不规范举债融资甄别清理,对不规范举债融资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梳理,做到“心中有数”。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全市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财政总量较为有限,财政实力还不适应我市加快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需要;财源比较单一,新旧动能转换困难,骨干和新兴财源不足;财政收入增速趋缓,增长动力不足,刚性支出较快增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山区县与沿海县(市)差距拉大;财政体制不尽合理,市级财政调控能力弱化;政府债务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的发展和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为此,我们将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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