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8件均已办结)

2017-05-22 16:00:58    来源: 宁德市环境保护局   字号:大  中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4129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古田县大桥镇潮洋村,古田中电建新能源有限公司风力发电站,距离村民不足百米,噪声扰民,保养机器的机油经雨水冲刷流入小溪,污染水源。 宁德市古田县 水、噪声 该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101号-2属重复投诉。经查,信访件放映的“保养机器的机油经雨水冲刷流入小溪,污染水源问题”实为2017年4月8日凌晨,部分村民因担忧项目建成后风机的噪音可能影响其生产生活,为阻扰风力发电场二期项目施工,将位于临村双桥村山上的挖掘机破坏,并将数桶柴油推入山谷。该项目尚未在该村进行动工建设,但有部分村民对此项目的建设投运表示担忧。 部分属实 1、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古田县环保局及大桥镇政府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过程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各项生态保护恢复和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区水源、粉尘、噪声等生态环境不利影响控制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项目建设投运后,严格执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并加强运行期环境监管。
2、加强宣传力度。古田县要求大桥镇、潮洋村及建设单位加强对风电清洁能源项目建设的宣传解释力度,提高村民对风电清洁能源项目认识,消除村民疑虑,减少村民担忧心情,尽可能获得村民的理解与支持。
 
2 4198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古田县平湖镇平湖路邮政银行隔壁新湖饭店,噪声、油烟、厨余臭气扰民。 宁德市古田县 噪声、油烟 经查,古田县平湖镇平湖路新湖饭店属村民自建房,存在如下问题:一是铁灶烟囟未接入自建房烟囱,烟气直接外排;二是煤气灶未配套油烟净化器,由排气扇直排外环境;三是门口烤炉烟气无组织排放;四是厨房垃圾未及时清理。 属实 1、5月15日,古田县环保局责令新湖饭店立即停止营业,目前业主已停业整改。
2、古田县环保局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古环违改字〔2017〕27号),责令新湖饭店于2017年5月22日前加高铁灶烟囟或将废气接入自建房烟囱排放;煤气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将门口烤炉转移至房内营业,将烤炉废气引入烟囟排放等。
 
3 4245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寿宁县斜滩镇钱溏村有家小造纸厂(没有名字,生产迷信纸),污水直接排到溪里。 宁德市寿宁县 经查,寿宁县斜滩镇钱溏村未发现存在小造纸厂,村中小溪也未发现纸厂污水排放痕迹。同时,经走访当地村委及部分村民,也表示该村无小造纸厂。 不属实 下一步,寿宁县要求各乡镇开展全面排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非法小造纸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4 4281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金涵乡叶厝村,养猪污染严重,影响下游自来水厂。 宁德市蕉城区 5月15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后,蕉城区城南镇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赴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叶厝村辖区内有生猪养殖场。 不属实 蕉城区已要求城南镇将加大对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杜绝“反弹”和“转移复养”,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5 4352 投诉人反映:宁德蕉城区漳湾镇雷东村今年新建一家泡沫厂,安装了一台4吨锅炉,没有配套环保设施,污染环境。 宁德市蕉城区 大气 该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140号-5信访件的第3小点相同,属重复投诉。目前,企业未完全建成,未投产;经复查,企业未生产,项目仓库和工人宿舍未完工,但企业曾对锅炉和机械设备进行过调试。 不属实 蕉城区环保局要求企业投产时及时报备,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项目投产后3个月内及时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6 4357 投诉人反映:宁德福安溪镇兰田村的福建省融通建材有限公司市大型粘土红砖厂生产废气扰民。 宁德市福安市 大气  该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82号-1、111号-5属重复投诉。该企业已停产,粘土砖生产设备已拆除,未发现其他新问题。 不属实 福安市要求溪潭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防止企业擅自恢复粘土砖生产。  
7 4358 投诉人反映:宁德福安市城阳镇赤岭村后山养猪场生猪养殖约1700多头,养殖废水无任何处理直接排放,给下游的赤岭村、蛤蟆洋村、程家垄村等农田和饮用水带来危害。 宁德市福安市 福安市宇辉农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沉淀池上方曝晒区围堰损坏,有少许污水外漏;二是项目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属实 福安市环保局已责令企业于5月28日前完成污水外漏问题整改;于7月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8 4380 投诉人反映:宁德松罗乡松罗村众山养猪场养殖废水污染环境。 宁德市福安市 群众反映的养殖点存栏生猪3头,建有2个化粪池,检查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污染环境现象。该养猪点属于违章建筑。 属实 2017年5月16日,福安市松罗乡政府对郑日春下发责令拆除通知书(安城执〔2017〕拆字J17号)。同日,3头存栏生猪已清栏,并拆除养猪设备及围栏铁皮,余下的竹架业主将用于种植百香果。同时,福安市政府已责令松罗乡政府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严防类似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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