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11件均已办结)

2017-05-27 16:37:46    来源: 中国宁德   字号:大  中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5845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鼎市山前冷冻厂(已倒闭),液氨未转移,有环境安全隐患,厂区内有一肥皂厂,臭气扰民。

宁德市福鼎市

大气、其他

1、福鼎市合顺冷冻厂的制冷车间约有2.5吨的液态氨,储罐设备和压力管道均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年代久远,且近年来陆续有群众在厂区周边建房居住,不符合现行安全防护距离的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2、福鼎市恒盛制皂厂的原材料油脂和成品肥皂确实存在特殊气味。

属实

1、福鼎市责成市安办牵头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经信局、山前街道等部门加强对福鼎市合顺冷冻厂的监督管理;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对液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按期送检,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液氨泄漏事故发生。
2、福鼎市环保局已责成该企业于5月22日委托福建力普检测有限公司,在设备维修后立即进行异味检测,检测机构未出具合格报告前不得从事生产。若鉴定结果确实存在异味不达标问题,将责令企业停产限期整改。
3、福鼎市已在双岳项目区选址用地约60亩建设标准性厂房,拟引导小微型企业入园生产,目前正在开展设计等前期工作。

 

2

5847

投诉人反映:寿宁县南阳镇后坪村路边的养猪场(养殖规模200-300头),臭气扰民,污水排入水沟。

宁德市寿宁县

大气

经查,3家生猪养殖场生猪存栏量共计66头。现场发现生猪养殖场气味较重、部分养殖污水排入水沟情况。

部分属实

5月15日,在寿宁县南阳镇、村干部动员下,3户生猪养殖户着手自行拆除养殖场,并出售生猪49头(母猪5头)。5月21日,3家生猪养殖场均已拆除到位。下一步,寿宁县将多渠道联系肉食品加工厂,帮助3户养殖户销售仅剩的25头生猪,并给予养殖户政策、技术支持,鼓励引导他们转行重新创业。

 

3

5902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鼎市店下镇阮洋村江南造船厂里面的海沙淡化厂,该厂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排大海,使得渔民受到巨大损失。诉求:依法取缔。

宁德市福鼎市

1、业主单位已于2017年1月12日注销营业执照,属无照经营。
2、业主单位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手续,擅自租用土地从事海沙淡化作业。
3、业主单位生产废水沉淀池沉淀效果不好,对海域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福鼎市环保局于5月21日对业主单位下达《监察意见书》(鼎环监意[2017] 75号),责令其停止生产。
2、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21日进行现场查处并封存生产设备,5月23日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予以取缔并处罚金。
3、福鼎市责成店下镇人民政府加强辖区环保监管工作,要求业主单位对场地进行平整、清理,恢复原貌,并做好群众维稳工作。

 

4

5957

投诉人反映:位于宁德市古田县大桥镇大桥一品洁消毒碗筷厂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宁德市古田县

水、大气、噪声

该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226号-8属重复投诉。古田县环保局已责令古田县大桥镇一品洁餐具清洁服务部立即停止经营,完善环评审批手续;并对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5月20日复查,该服务部已无生产经营迹象。

属实

1、5月19日,古田县环保局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古环违改字〔2017〕29号),责令大桥镇一品洁餐具清洁服务部立即停止经营,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对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2、责成大桥镇政府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大桥镇一品洁餐具清洁服务部整改到位,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5

5990

投诉人反映:位于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坂头村的宁德融江建材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宁德市蕉城区

大气、生态

该项目生产用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对项目排气筒废气监测显示二氧化硫浓度超标。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21日,蕉城区环保局作出《宁德市蕉城区环境保护局停产整治决定书》(宁区环〔2017〕停决字12号),责令其停产整治。
2、蕉城区环保局将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要求其整改完成后报告,并再组织污染物排放检测,经检测达标后方可正式恢复生产。

 

6

5992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鼎市安惠页岩砖有限公司利民砖厂,污染环境。诉求:请查处。

宁德市福鼎市

大气、扬尘

1、项目煤渣堆放场未采取“三防”措施,车辆进出时,易引起扬尘污染。
2、由于项目后评估文本还未编制完成,业主单位尚未对隧道窑烘干区域的烟气进行治理。

部分属实

1、福鼎市环保局于5月19日下发《福鼎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鼎环违改字〔2017〕11号),责令业主单位立即着手整改,于6月18日前完成对隧道窑烘干区域烟气的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对煤渣堆放区域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同时,对业主单位隧道窑烘干区域烟气未经处理及煤渣堆场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福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人员于5月20日上午,对福鼎市利民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的窑炉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的数值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3、福鼎市责成住建局、点头镇政府督促业主单位做好该项目环保整改工作。

 

7

6035

投诉人反映:宁德霞浦县盐田镇凤尾村福建利安新型建材公司、水门乡茶岗村金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水门乡交盘村闽鸿砖厂有限公司、牙城镇文洋村宏鑫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崇儒乡芦家墩村的同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盐田镇杨岭村的中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均存在环保手续不全,擅自生产的机砖厂,请查处。

宁德市霞浦县

大气、其他

1、福建中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SO2超标排放,污染大气。
2、福建宏鑫发建材有限公司、霞浦县闽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生产中违规取土,占用耕地;福建中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前期在审批范围内临时占用的山场整改复绿不及时,影响生态环境。
3、六家企业目前还未进行水保设施验收工作。
4、福建利安建材有限公司、福建省同方新型建材有限公、福建宏鑫发建材有限公司、福建金煌新型建材开发有限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

部分属实

1、霞浦县环保局已对福建中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SO2超标排放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其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霞浦县环境监测站及时开展验收监测工作。
2、霞浦县环保局已对福建省同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安装脱硫设施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其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及时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3、霞浦县环保局已督促福建利安建材有限公司尽快申请环保竣工验收。
4、霞浦县环保局已督促霞浦县环境监测站尽快对福建宏鑫发建材有限公司、福建金煌新型建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验收监测。
5、霞浦县国土局已对福建宏鑫发建材有限公司、霞浦县闽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生产中违规取土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6、霞浦县林业局已督促福建中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植被,尽快完成整改复绿扫尾工作,并将于近期组织对该临时占用林地山场开展复绿验收。
7、霞浦县将依据省市要求采取分期分批次安排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确保在8月底完成该六个项目设施验收工作。

 

8

6063

投诉人反映:宁德乐德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没有脱硫脱硝装置,排放黑烟。

宁德市蕉城区

大气

该件与〔2017〕130号-7、〔2017〕187号-8信访件属重复投诉。5月21日复查,未发现企业烟囱存在冒黑烟的现象。

不属实

蕉城区环保局将加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双随机”检查措施,加大巡查力度,适时开展后督查,督促企业加强环境保护,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9

6077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霞浦县盐田乡凤尾洋村的凤尾洋砖厂,无相关证照,长期无人,破坏植被,污染空气和水源。前些时候环保检查时停产,近日恢复生产。

宁德市霞浦县

水、大气、生态

1、该项目已通过霞浦县环保局环评审批,未验收;2、该项目因非法占地,曾被相关部门查处,目前未发现有违法占用耕地行为;3、相关检测单位对该公司隧道窑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排放达标;4、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并排放无污水,所以不存在污染水源问题。

部分属实

1、霞浦县环保局已督促该公司尽快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2、霞浦县水利局将依据省市关于水保设施验收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在8月底完成该项目设施验收工作。
3、霞浦县将加大对该公司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该公司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按照相关法律予以严肃查处。

 

10

6081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蕉城区后岗鹤翔花园小区附近,马自达汽车修理厂、顺德汽车修理厂,噪声、喷漆臭气扰民。

宁德市蕉城区

噪声、大气

1、三家汽修厂处于居民住宅区附近,存在噪声扰民。
2、詹其港喷漆厂未建设任何环保治理设施,废气影响周边环境。

属实

1、2017年5月21日,蕉城区环保局对詹其港喷漆厂下达《蕉城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宁区(2017)违改字58号〕,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业主(詹其港喷漆厂)表态15日内,自行关闭、搬迁。
2、蕉城区环保局将加大对该3家汽修车的环境监管力度,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环保措施,尤其是噪声方面,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高噪声工序作业,防止造成噪声扰民现象。

 

11

6087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安市,溪柄砖厂排放黑烟,到处挖土,造成严重污染。

宁德市福安市

大气

溪柄镇辖区内原有8家实心粘土砖厂已拆除关闭未复产,仅剩福建大恒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家。企业用土主要是工程建设渣土,未发现非法取土现象。企业废水通过脱硫循环使用,无其它的工艺废水产生。但企业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部分属实

2017年4月28日,该公司已申请办理竣工环保验收,2017年5月9日由福建力普检测有限公司对企业开展验收监测工作。福安市环保局将会同溪柄镇政府督促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尽快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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