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D00101-0201-2018-00046
文号/备注:宁政办〔2018〕128号
发布机构:bet365最新技巧办公室
日 期:2018-06-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54号),创新医教协同体制机制,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推进我市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健康宁德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科学制定医教协同目标任务
(一)强化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对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要坚持需求导向、基层导向和质量导向,创新医教协同体制机制,加快医学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使用激励机制,推进健康服务供给模式转型,为“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全民健康基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计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宁德师范学院,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明确目标。加快补短板,到2020年闽东卫生学校搬迁到宁德师范学院东侨校区,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一期建设基本完成。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得到完善,以“5+3”为主体、“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做好住院医师、全科医生培训工作,基本实现每万常住人口有2名以上的全科医生。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到2030年,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具有宁德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医学人才队伍基本满足健康宁德建设需要。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计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宁德师范学院,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保证生源质量。合理分配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面向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利用各种媒体及途径大力宣传宁德师院医学院及招生专业,重点做好对各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的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宁德师范学院
(四)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中职层次逐步转向在岗乡村医生能力和学历提升。2017年起,根据各县(市、区)村卫生室人员岗位需求,核定农村医学专业招生规模;2020年后,逐步停止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专业招生。加快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建设,2018年开始招收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等三个本科专业学生,2020年开始争取增设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等专业。根据基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学人才需求,加强与省教育厅、省卫计委沟通联系,争取开设专科层次护理、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等专业。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计委,宁德师范学院
(五)深化院校医学教育改革。加强宁德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医德培养贯穿医学教育教学全过程。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加强面向全体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规范临床实习管理。加强课程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基础课程与临床课程、临床课程与预防课程的贯通融合,推出一批符合医学人才培养规律的校本教材。以提升学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能力为导向,深入开展整合式、讨论式、探究式教育教学方式改革,加快建设一批集临床实践教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一体的医学临床教育基地。建设一批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基于实践典型案例组成的教学案例共享资源库以及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鼓励医学类师资参加闽台师资联合培养培训,开展新任职医学教师(含临床教师)岗前培训。
构建现代卫生职业教育体系,积极开展医学教育“二元制”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同步更新教学标准与岗位要求、教育教学内容与临床技术技能,加强医学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
加快研究确定宁德师范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鼓励积极申报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在本科生临床实践教学、研究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临床带教师资培训等方面发挥作用。宁德师范学院要把附属医院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明确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将教学作为附属医院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提升附属医院临床教学水平。附属医院要把医学人才培养作为重大使命,处理好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关系,健全教学组织机构、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和科研管理制度,加大教学投入,围绕人才培养优化临床科室设置,加强临床学科建设,落实教育教学任务,将医学人才培养情况作为院长年度绩效考核任务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计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宁德师范学院
(六)建立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进一步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健全临床带教激励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和结业考核,持续加强培训质量建设。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待遇,积极扩大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培训规模,探索建立培训招收计划与临床岗位需求紧密衔接的匹配机制,继续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积极配合省里部署,稳步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不断提高临床医师专科诊疗水平,探索和完善待遇保障、质量控制、使用激励等相关政策,逐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落实好省教育厅、省卫计委联合开展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专业硕士学位衔接政策,鼓励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申请同等学力医学专业硕士学位。按照省里部署,适时启动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试点,培养一批公共卫生人才。在省指导下,积极探索接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发改委
(七)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建立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全员继续医学教育,健全终身教育学习体系。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聘用和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以需求为导向,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活动;以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分级分类设置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要求;以培训质量和效果为重点,强化规范管理。做好宣传工作,强化终身教育的理念,形成社会氛围。大力开展“互联网+继续医学教育”,创新推广开放式健康医疗教育体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互联网教学模式。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人社局
(八)加强医学教育专业认证与质量评估。支持医学专业参与国际、国家医学教育专业认证,通过认证的专业分档次省里给予100万元、50万元绩效奖励。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展医学专业评估工作,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第三方评估。建立预警和退出机制,对学科专业评估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不达标者取消招生(收)资格。将人才培养工作、专业认证结果、医师和护士资格考试通过率、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等纳入医学院校办学、公立医院办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计委
三、有效衔接医学人才供给与需求,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
(九)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双向定期沟通机制,统筹医学人才需求和人才缺口情况,制定医学人才培养规划;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定期提供人才需求,教育行政部门及医学院校根据人才需求及医学教育资源状况,合理确定、适时调整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及结构,坚持按需招生、以用定招,探索建立招生、人才培养与就业“一盘棋”联动机制。实施医学类专业“正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支持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增设医学类专业,重点建设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等专业。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计委、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按照考生户籍以县或设区市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根据各县(市、区)需求,继续实施定向乡镇卫生院培养“本土化”大专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人才项目,力争每年定向宁德市培养50—100名。按照省里部署,试点开展面向基层医疗机构、乡村定向委培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将本科定向毕业生、大专医学类定向毕业生分别全部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严格履约管理,及时落实就业岗位和薪酬待遇,鼓励各地积极推行“县管乡用”(县医院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的用人管理制度。继续实施乡村医生规范培训,对在岗基层卫生人员加强全科医学、中医学基本知识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依托高校设立健康管理等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支持校企合作,联合培养中医预防、保健、养生、康复、护理、养老、中药特色技术、中医技师、健康管理等中医药技能型人才。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岗位设置,推进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和技能鉴定,加快培养具有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健康服务业人员。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大力宣传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名中医,加强师承导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建立以名老中医药专家、教学名师为核心的教师团队,建立一批名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临床医学类专业应设置中医学必修课,加强学生对中医“四大经典”的学习。实施名中医培养计划、名中医访问学者项目、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项目,每个县级中医类医院建设1-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力争培养县乡村中医临床技术骨干50名。加强优秀中医青年知名中医医师培养,探索开展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和西医人员规范应用中成药的培训。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推进医学教育协调发展。引进国内外优质医学教育资源,在优势学科专业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重大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积极争取省里支持,建立不同区域、不同办学水平的医学学科专业建设对口合作机制,提高新建的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和学科专业建设能力,提升全市医学教育整体水平。在国家和省统筹安排下,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部支援行动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西部地区支持计划,开展“团队式”对口支援工作。积极争取省里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医学院校教育持续科学发展。大医院要积极为基层和山区、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培养医学人才。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计委、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医教协同管理
(十三)建立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协调机制。建立由市教育局、卫计委、编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有关医学院校和医院共同参与的市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市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共同研究协商重大政策与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狠抓落实。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计委、编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
(十四)强化医学教育统筹管理。市教育局、卫计委要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建立分科类医学教育专家委员会和专家智库,发挥行业学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作用,在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规划、标准制修订、考核评估等方面,建立共商、共建、共推制度,相关公共服务逐步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推进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与省内外优秀医科大学共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专项经费、绩效拨款等方面争取政策倾斜。积极争取省里支持,将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有关学科纳入重点学科建设范畴,加大资源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按照国家和省里部署要求,深化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开展改革试点有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计委、财政局、发改委
五、完善人才使用激励政策
(十五)提升医疗卫生行业职业吸引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体现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劳务价值,加快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提高全科、儿科、精神科、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予以倾斜,确保不低于其他专业的平均薪酬水平。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完善职称晋升办法,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放宽到县级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下同)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县(市、区)的二级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控制标准逐步提高至2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控制标准提高至15%。推进临床医师多点执业,引导人才下沉基层。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分层分类完善临床、公共卫生、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各类专业人才准入和评价标准。将儿科、产科、精神科、中医药等相关专业人才列入紧缺人才目录。对紧缺人才采取专项公开招聘、特设岗位招聘等方式,提高人才招聘引进工作实效。创新人才使用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可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数,放宽基层卫技人员招聘条件,简化招聘流程,提高编制使用效率。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全科、中医等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人社局、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完善保障措施
(十六)保障经费投入。积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调动社会、医疗卫生机构、个人出资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医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政府投入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医学类专业生均定额拨款标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标准。根据省里要求,2018年起,临床医学类本、专科生均定额拨款系数按2.2执行,医学类研究生拨款标准提高2000元。根据财力、物价变动水平、培养成本等情况,适时调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标准,对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等紧缺学科培训对象予以适当倾斜。合理确定医学门类专业学费标准,加大对贫困家庭医学生的资助力度。进一步完善以培养质量、绩效评价为导向的经费拨款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卫计委、物价局
(十七)强化追踪监测。建立健全追踪监测机制,根据部门责任分工,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实施常态化、经常化的督导考核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及时借鉴各地、各有关高校和医院在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深化我市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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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