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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与机构(8则)

来源: 市政府公开科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20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三月四日,接宁委干〔2015〕8号文通知,蓝兴贵同志现已到龄,同意其退休。

宁政〔2015〕64号)

 

●三月四日,接宁委干〔2015〕43号文通知,根据《公务员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同意余长华同志办理提前退休。

宁政〔2015〕65号)

 

●三月十九日,接宁委干〔2015〕55号文通知,许文斌同志现已到龄,同意其退休。

宁政〔2015〕80号)

 

●三月十九日,接宁委干〔2015〕53号文通知,张传漾同志现已到龄,同意其退休。

宁政〔2015〕81号)

 

●三月十八日,经研究决定:

免去蓝承梅的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请按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宁政〔2015〕82号)

 

●三月十八日,经研究决定:

免去黄庄华的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宁政〔2015〕83号)

 

●三月二十八日,接宁委干〔2015〕45号文通知,陶敏辉同志现已到龄,同意其退休。

宁政〔2015〕92号)

 

●三月二十八日,接宁委干〔2015〕59号文通知,根据《公务员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同意郑其桂同志办理提前退休。

宁政〔2015〕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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